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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情跟行贿一样,需要送礼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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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功夫》的武打特技,稍稍有些物理常识的人,都不会相信的;可是贯穿全剧代表着纯洁感情的棒棒糖,大家却信以为真了。这部电影之后,卖场里突然出现了很多贩卖棒棒糖的,生意还好得一塌糊涂。纵使一支棒棒糖的身价涨到了30块钱,买不起的恋人我想还是没有的,这唤起了许多穷孩子降低爱情成本的梦想。小时候送给一个女孩一支棒棒糖,然后自己去堕落、去混黑社会、去玩,这个女孩负责成长为绝色美女,细心地掌管棒棒糖,以作为他日相认的信物。
想的真是美呀。
爱情和行贿一样,需要送礼物。和行贿不同的是,爱情当中送礼物一般有固定的时间,比如情人节的玫瑰,节前一天和后一天都很便宜,而情人节那天要十倍二十倍的价钱,但男人不能跳过高峰期去买便宜的,那样,下半辈子恐怕就只能跟玫瑰过了,刺多的那种。
古代男女就已经开始注重信物。“信物”的注释条文是“使对方相信以确认爱情关系的事物”, 应当主要是指“请相信我对你的爱情,有礼物为证。”
信物,当然要用钱去买的。
从《功夫》到一切美好的爱情传说,都说礼轻情义重,从理论上看,第一次约会时折下的树枝、一起看电影的票据、一张留言纸条…都可以搜集起来成为信物。这些东西固然不错,但我还是奉劝大家,搞点贵重的玩艺――说白一点,就是价钱高昂的商品。因为东西贵,就显得意义重大。木炭和钻石的构成元素是相同的,现在只要读过书的女人都知道这个基本常识,但送后者的效果应当还是好很多。
当然,买得起钻石的人不多;或者说,我们相爱的时候,可能非常穷,能买得起的,可能就只有木炭了;按照上面的说法,岂不是要放弃爱情了?不不不,我并不是宣扬物质至上。礼物贵重,除了价格标签之外,还体现在购买的钱占一个人财产的百分比,如果只有十块钱,买一支玫瑰,然后只得徒步一小时回家,杀伤力绝对不低。如果只有一百块钱,一起喝一杯像样一点的咖啡,说说话,也不错。
送礼物,尤其被视为信物的东西,主要为了体现一种视钱财如粪土的气势,这样,才能反衬出她的重要。尤其是,普遍认为穷的时候小礼物送的抖抖索索,肉痛万分,阔了也未必有多么大方。
趁我们穷的时候,刚好可以倾其所有送一次礼物,当成信物,这应该是爱情的过程中不可缺的一环,以后富可敌国,爱人该有的都有了,要取悦她反而不容易。小时候看过一本美国银行家写的小说,一位富豪想对他的妻子表达爱意――她当然什么奢侈品都有了――他决定送一把火给她,提了一亿数额的百元美钞,堆起来,一把火烧了。
信物什么时候都可以有,全看聪明不聪明。主要原则是,它要能让一个爱升值,千万不要让他加速贬值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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